当事人上诉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诉讼离婚当事人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辩论权。
5、自行和解的权利。
6、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一、保留诉权是什么意思?
保留诉讼权利的意思就是保留诉讼主体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
在我国,诉讼权利十分广泛,并且受到法律保护。如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起诉,应诉,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案卷材料,请求调解,自行和解,原告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等
二、一审终审判决不服怎样申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三、公民有哪些诉讼权利和主张权利
公民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有:起诉权;答辩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申请回避权;调解权;反诉权;辩论权;提出证据和质证权;上诉权;申请执行权;和解权;撤诉权;变更诉讼请求权;管辖异议权;申请不公开审理权;财产保全申请权;先予执行申请权;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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