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按照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必定要参与经营管理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被允许成为普通合伙人,必然有违民法设立行为能力的宗旨。所以,企业合伙人入伙必须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普通合伙人的行为能力会因各种原因而发生变化,如果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普通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合伙协议规定可以转换为有限合伙人的,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转换为有限合伙人;如果合伙协议未予规定的,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转换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怎样入伙、退伙?
入伙就是加入合伙企业成为合伙人;退伙,就是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不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入伙、退伙都会引起权利义务的变化,因而有必要的规则。1.入伙条件这是指某一个第三人加入已经成立的合伙企业的条件,就是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新合伙人权利义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自愿退伙这是指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而退出合伙的。有两种情况:第一种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即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二种情况为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4.当然退伙这种退伙又称法定退伙,合伙企业法对当然退伙的四种情形作了规定,即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5.合伙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不正当行为;(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6.退伙清算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清算。7.退伙人责任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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