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恩施投靠迁移户口办理在什么地点
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恩施市市民之家3楼恩施市公安局7、8号窗口
二、恩施投靠迁移户口办理条件
夫妻投靠及子女(法定结婚年龄以下)随迁落户
三、恩施投靠迁移户口办理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申请表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证照
3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证照
4迁移人的集体户个人信息页证明
5申请人与拟入户地户内人员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证照
6结婚证证照
7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证明
8申请人与父母关系的有效凭证
四、恩施投靠迁移户口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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