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24岁怎么补办出生证明
1、出生证遗失时,若要补办,需要携带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如下:
(1)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在户籍所在地报刊登报声明旧的《出生医学证明》作废报纸一份;
(3)需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遗失证明。
2、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二、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公安部的国卫妇幼发文件规定,需要哪些证件和证明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证明;
9、亲子关系声明(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法律规定有户口怎么补办出生证明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只要带上当事人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去孩子出生地的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即可。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及资料:
1、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2、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原签发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交由申请人到市妇幼保健中心进行补证,并登记在案。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3、补证机构查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核对新生儿父母、子女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已报户口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补发的证件应当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并做好登记。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同时作废。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予补发。
凡《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中有特殊情况的,应逐级上报,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告知当事人或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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