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子宫切除膀胱瘘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可以起诉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一、宫外孕B超没查出来算医疗事故吗
对于宫外孕的确定不能单纯依靠B超就能得出结论,还要结合HGG以及孕酮数等多项指标来做出最后的判断。而且医疗事故的构成要求是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了损害而且这一损害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有过错的,这才会构成医疗事故,而在本事件中,患者没有受到损害,所以不构成医疗事故。
二、医患纠纷是什么?
医患纠纷是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医患纠纷包括基于医疗过错争议产生的医疗纠纷,也包括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他医患纠纷。如欠付医疗费的纠纷、对疗效不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规定医疗医疗纠纷谁负责赔偿
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2)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
(3)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在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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