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
合同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二、合同成立是否意味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诚然,合同的生效与有效,皆以合同成立为前提,若合同根本不成立,则谈不上生效或有效的问题。但合同成立侧重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生效却侧重合同成立后,法律上肯定性的评价,并产生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
因此,合同成立后要想生效,需要在成立的基础上同时符合如下要件:
一是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意思表示真实;
三是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某些特殊合同,还须办理特殊手续,如批准、登记等。
三、合同成立的流程
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从而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具体来说包括了以下的流程:
1.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
2.对方当事人接受要约之后发出承诺;
3.当事人接受承诺,合同宣告成立。
因此,只要双方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达成一致的合意就是合同订立的过程。
合同就是指作为平等主体的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甚至是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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