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条款之上,关于起诉的时限存在一段限制,那就是无论过了多少个两年也依旧具备被起诉的可能性。
然而,对于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我们个人的民事权利来讲,需要遵循的诉讼时效期间仅有短短的三年而已。
当涉及到开发商针对延期交付房产的问题,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几个板块儿来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开发商若是延期交付房产,经过买方人的适当催促之后,在总共有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如果仍旧未能实现交付的话,那么买方就拥有请求解除合约的权力。
其次,买方购屋者对于解除合约的权力其实是从催告之日起算起,经过大约三个月后才会开始生效,然后在一年后终止,因此该解除权的有效期实际上仅为一年左右。
在此一年间,买方可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约,但倘若超过这一期限,解除权便会自动失效。
再者,买主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向身为开发商的你,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请求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若延迟交房源自于无法预见及防范的因素,如政府政策的变动或自然灾害等。
按照法律的明文规定,开发商有权部分或整出地免去相应的责任。
这样的被称之为“不可抗力”的情况,具体涵盖了政策的调整,恶劣天气的仲夏,以及震动大地的大地震等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全文6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