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该在什么部门申报工伤死亡赔偿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报工伤死亡。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二、工伤死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工伤死亡认定时间需要多久
工伤死亡认定时间需要多久具体情况如下:
1.在当事人依法申请工伤死亡鉴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亡的决定;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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