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遭遇车祸后若工作收入受到影响,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误工费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退休后遭遇车祸,通常不会产生误工费。但若确实因事故导致其工作收入受到影响,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误工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有误工费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受害人在遭受工伤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医疗费、工伤护理费、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然而,受害人在享受工伤待遇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工伤认定材料,以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核实。
在此过程中,如果受害人有误工费,可以作为工伤医疗费用的基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此,受害人有误工费时,可以将其作为工伤医疗费用的基数,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受害人在遭受工伤后,不仅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医疗费、工伤护理费、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还可以获得误工费作为工伤医疗费用的基数。误工费的确定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而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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