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公司股权分割应注意如下:
1、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出资,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时的处理原则;
2、夫妻在工商登记中规定的投资比例不应视为夫妻对财产所有权的约定;
3、离婚案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出资的分割,另一方不是企业合伙人的处理原则;
4、独资企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中离婚案件共同债权如何分割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的债权,属于共同财产之一,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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