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哪些意思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意思是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于企业的名誉产生不利的影响。被列入名录的情形有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等。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因为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1.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3.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4.公示企业信息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企业经营异常怎么处理
企业经营异常处理方法:
1.没有按时年报的企业,补报年度报告并对外公示后方可申请移出;
2.没有按时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公示相关信息后方可申请移出;
3.住所失效的,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重新取得联系,或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后重新取得联系,就能申请移出。
公司经营异常是指公司没有依据法律的规定未在法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在工商部门依法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等情况而被工商局纳入经营异常。
三、企业经营异常可以直接注销吗
公司注销是有法定情形的,公司经营异常并不属于公司注销的法定情形之一,因此,公司经营异常是不能申请注销的。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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