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进去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企业进去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有以下影响:
1.对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有损害;
2.对企业的投融资有影响;
3.对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信誉、信用有影响。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移出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移出日期、移出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二、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注销吗
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可以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因为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1.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3.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4.公示企业信息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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