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医疗机构执业机构变更在哪办理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6号楼1层行政服务中心1号至4号窗口
二、福建医疗机构执业机构变更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
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政务服务网申请方式的,由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给出通知。
3.审查。卫生健康管理部门领导组织审核,召开讨论会,审核符合条件规定,制作新的证件,给出办理结果。
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司法局窗口处申请,也可以选择邮寄。
三、福建医疗机构执业机构变更的法律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四、福建医疗机构执业机构变更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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