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何时开始,台胞可以在天津申请办理口岸签注业务?
答:经公安部批准,并商国务院台办同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10年5月25日起,授权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设立台湾居民口岸签注点,为事先未办妥入境手续的台湾居民办理入境证件、签注。
2、我市开通台胞口岸签注业务有何重大意义?
答:我市台胞口岸签注业务的开通将有力促进津台两地
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全方位交流,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的不断深入。
3、台胞口岸签注业务的的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台胞口岸签注的业务办理主要针对于那些事先未办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签注,需临时来大陆的台湾居民。
对未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在查验其有效台湾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后,签发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附发3个月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对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签发3个月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4、台胞口岸签注业务是否必须由台胞本人申请办理?
答:公安部规定,申请台胞口岸签注业务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入境口岸申请口岸签注,提交有效的身份证件,然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由任何中介机构或中介人员代办。
5、台胞申请口岸签注业务,需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台胞口岸签注业务的台湾居民应首先完整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并粘贴一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规格为33mm×48mm;
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提交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未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交验其本人台湾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并另行提交一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规格33mm×48mm。
6、台胞口岸签注业务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口岸台胞证及签注收费标准如下: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为每证50元人民币;
口岸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收费标准为每件100元人民币。
7、搭乘非两岸直航航班来津的台胞可以在天津机场申办台胞口岸签注业务吗?
答:可以。
8、如果台胞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有效期已不足3个月,能否办理台胞口岸签注业务?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申请台胞口岸签注业务的台湾居民,如其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已不足3个月,在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后,为其签发相应期限的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签注有效期不超过其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有效期。
9、目前津台之间每周共有多少个直航航班?
答:目前,中国**航空公司、**航空公司以及台湾的**航空公司和**航空公司在每周一、周三、周四、周五和周日共有七对航班往返于津台两地之间。
10、有关部门是否设立了台胞口岸签注业务咨询电话?
答: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处设有台胞口岸签注业务咨询电话:022—24905951(白天);
022—24905953(夜间);
传真:022—2490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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