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可以抓人。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一、重婚罪选择自诉还是公诉
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重婚罪的起诉,不是行驶所谓的“追诉权”。法律规定,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以及侵犯社会公益的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追诉,而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情节简单轻微的犯罪案件的追诉权则由被害人行使。还有例子就是自诉人可能只起诉一方,那么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是不是姑息另一方呢?情节严重的话,当然不可能了,人民法院应该可以劝说其改变请求事项,否则可驳回其自诉并建议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作用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就侦查阶段查明的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因此该阶段律师工作主要围绕案件定罪量刑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遗漏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罪轻或无罪)、是否需要收集新的证据、案件是否符合不起诉的条件等方面提出律师意见。
三、公诉案件是什么意思?
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调查机关)侦查终结(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
中国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过审查后,确认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即由检察长或检察员按审判管辖范围,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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