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描述了检查机关在处理反贪污、反职务侵占和侵占国有资产等公诉问题时,具有直接扣留消息、找到当事人或中间人了解情况等权力。如果调查阶段没有事实,检查机关可在48小时后放人。对于属于核实阶段的事实,检查机关可不告知家属,而在核实后正式批捕通知家属。
如果涉及到反贪污、反职务侵占和侵占国有资产等公诉问题(具体内容可参考相关法律书籍),检查机关具有权力直接扣留消息。如果不是当事人但充当中间人或间接参与,检查机关有权找到他们了解情况。或者调查阶段没有事实,一般48小时后放人。如事实存在属于核实阶段,可不告知家属,核实后正式批捕通知家属。
检 察 院 能 否 直 接 抓 人 犯 罪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对刑事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察监督。然而,检察院并不能直接抓人犯罪,这是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
检察院的职责是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子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子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具有权力和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进行查处。因此,对于直接抓人犯罪等违法行为,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虽然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它并没有直接抓人犯罪的权利。对于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处理,需要由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关共同合作完成。
总结: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角色,但并没有直接抓人犯罪的权利。对于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处理,需要由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关共同合作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到39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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