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能否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对于自建房的转让行为而言,其所涉及的土地性质至关重要。若该等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土地,则意味着无法实施转让行为,自然也无法完成过户以及房产所有权证书的办理手续。
然而,倘若土地属于国有制形式,那么就具备了交易资格,并且可以顺利地进行过户并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在这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申请表格;
(2)明确规定房屋买卖条款的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针对房号、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以及房价结算事宜的确认书;
(4)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款收据;
(5)契税已缴纳或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凭证;
(6)购房者身份证明文件(复印本须与原件核对无误);
(7)房屋共同拥有的,需提交共有协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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