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继承父母过世房产
逝世双亲遗产处置程序:
1.继承人需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死亡证明;
2.完成死亡证明后,应赴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书;
3.申请继承权公证书后,需向房管部门提交房产权属证明及相关公证书等材料,进行房产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公证后房产如何过户
在顺利达成房产权继承公证之后,申请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相关资料并提出过户申请。
审核通过后,登记机构会依法核准过户手续。
房产继承公证后的过户所需材料包括: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
3.委托代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8.继承公证书原件;
9.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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