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协议合伙人:四人
姓名,朱X,男,1977年3月10日出生,,江西XX县,XX镇,XX街,XX身份证号:身份证号p>姓名涂X,男,1977年2月6日出生,地址:XX县XX镇XX路XX栋XX单元XX号X楼X层,江西省
姓名:刘XX,男,年龄:,地址
姓名:丁XX,男,年龄:,地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公平、公正、公开,诚信
第二条合伙项目和范围:万年信息港网站及其衍生市场的建设和维护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十年,自200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第四条金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合伙人朱XX以现金出资200元
合伙人涂XX以现金出资200元
合伙人刘XX以现金出资200元
合伙人丁XX以现金出资200元
2。各合伙人应于2009年1月15日前缴纳出资。逾期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计算支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归其所有,并在指定时间返还
第5条收益分配和债务承诺:合伙企业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时,全体合伙人应当平等分享
第六条出资的入股、提取和转让
1。条目:①本合同应得到承认;②经所有合伙人同意;③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退出合伙企业:①只有有正当理由才能退出合伙企业;②在合伙企业不利时,不得退出合伙企业;③退出应提前6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经所有合伙人批准;④退伙后,按照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应以货币结算;⑤如果合伙人未经承包商同意退出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合伙人应作出赔偿。转让出资:合伙人可以转让其出资。在转让过程中,合伙人享有优先转让权。如果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被视为合伙人,则第三方应被视为合伙人,否则转让人应被视为退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企业负责人和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朱辉是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其职权是:①开展业务并签订合同;②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③购买普通商品;④合伙企业债务的支付。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企业负责人的业务报告;检查合伙企业的账簿和经营状况;④共同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第8条禁止行为。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从业务中取得的利益属于合伙企业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损失。禁止合伙人从事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加入其他类似的合伙企业
4。禁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签订合同
5。合伙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按照合伙企业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听劝阻的人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罢免
第9条合伙企业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宜
1。合伙企业可能因下列原因之一而终止:①合伙期限届满;②所有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企业的完成或失败;④合伙企业被依法撤销的;⑤法院应有关各方的请求作出解散判决。合伙企业终止后的事项:①立即推荐清算人并邀请律师参与清算;②清算后有盈余的,按照收回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物可以按一定价格出售给合伙人或第三方,并进行价格分配;③清算后发生损失的,无论合伙人的出资额如何,应当先以合伙企业的共同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中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的,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合伙企业发展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伙人通过以下方式补充或修改:集体讨论。第十三条合伙人追加投资的,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盈余分配比例和债务承诺应单独协商
第14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每名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合伙人:
合伙人:合伙人:
<1月6日,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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