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当事人向我院主张并要求民事权利之诉讼时限为三周年。
诽谤罪作为侵犯他人权益的一种民事违法行为,自然也应遵循这一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
具体而言,该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得知其所享有的各项民事权益遭受侵害及对应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则我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特定情形下,如权利人提出申请,我院可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全文3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