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内迁户口的政策是《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
河北省内迁户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派出所户籍室受理。
3、户籍内勤民警审查。
4、户籍科批准。
扩展资料: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第四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第五条公民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前往公安派出所申请;本人或者户主不能到公安派出所申请的,可以委托户内成员或村(居)委会负责人代为申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监护人或者户主代为申请。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第六条公民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公安机关应当查验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并要求公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为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应当同时提交复印件。
在河北省公安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深化便民利民现场会上,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了20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涉及户政管理6项、交通管理7项、出入境管理3项、消防3项、网络管理1项。
河北户口省内省外迁移,可在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根据新措施,省内居民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可在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无需再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及其他证明材料,这样就可避免“两头跑”。
河北省进一步缩短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成为全国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最短的省份。根据新措施,偏远农村派出所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8个工作日、其他派出所由18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同时,河北省居民在办理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时,可免费自助拍照,从中选择满意的照片。
户政管理方面的便利措施还包括在派出所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地址,方便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新建小区居民及其他无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在城镇落户;省内居民身份证可省内异地办理,解决群众异地办证难问题;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监护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生育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查询本省、市、县范围内相同姓名人数,方便新生儿取名。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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