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找证人、单位员工名录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老板承担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2、可以要求老板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老板拒绝,可以自行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详细内容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介绍完了
颈椎骨折工伤伤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有名称解释:
1、近端:长骨靠近脑部的一端称为近端。
2、远端:长骨远离脑部的一端称为远端。
3、压缩性骨折:椎体纵面受到压缩。
4、线性骨折:骨裂呈线状。
5、粉碎性骨折:椎体横面2条以上线性骨折(可观察X光片)。
(二)基本常识:
1、近端骨折容易构成伤残,远端骨折需骨折程度较大并伴有神经损伤。
2、治疗已满4个月,内固定尚未取出时亦可做鉴定。
3、髌骨线性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4、腓骨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5、内、外踝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6、腕骨、踝骨骨折最多做到十级。
7、颈椎骨折不易做伤残,需根据活动能力受限程度来做。
8、腰椎或胸椎脱位,并伴有压迫神经,需根据活动能力受限程度来做。
9、如身体有旧伤病,可能需要做伤病关系鉴定。
10、仅颅脑骨折或癫痫,不易做伤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全文7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