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用网络辅助诈骗怎么判
诈骗犯的量刑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哪些情况下诈骗罪会从重处罚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三、诈骗罪刑罚和退赔是分开的吗
1、诈骗罪刑罚和退赔一般是分开的。
法律没有规定诈骗犯罪退赃退赔是否从轻处罚的情况,但明确规定了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诈骗行为人如果积极主动退赃退赔,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就可以达成刑事和解,签署刑事谅解书,就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如果没有退赃退赔,法律没有规定该犯罪情节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
2、退赔与不退赔在量刑上是否有区别,关键看退赔后能否获得被害人谅解。
双方能否达成刑事和解。如果能够获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就可以从轻处罚,否则就不能。
四、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根据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诈骗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以欺骗的方法骗回他人久借不还的欠款的,不构成本罪。无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他人所有,或者转归集体非法占有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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