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不退款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
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类:
(一)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如经营者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的,可以免责;经营者违约的,仅退还定金等。
(二)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如违约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等。
(三)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如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本公司拥有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等。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涉及的格式条款无效。
健身房协议约定不退款会有法律效力吗?
不合法。健身房应按照实际履行的情况要求退款。健身房年卡应该是让消费者某段时间之内,到健身房健身。假设消费者办卡,是从1月1日到12月31日,那么这整个期间都可以去健身房。如果消费者中途反悔了,比如6月份就觉得坚持不下去不想练了,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款的,健身房应该退还后半年的费用,当然健身房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扣除一定的违约金,但终归是要退,不可以强买强卖余下半年的健身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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