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抵押在哪个部门?
时间:2023-03-07 20:50:22 2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办理房产抵押的部门只有当地的房管局部门可以办理。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

一、长沙县的房产在哪里做他项权证

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证书、本人身份证、如果有配偶或者其它共有人,需要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或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当事人和配偶或共有人共同到当地房地产住宅局办理抵押登记,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后,原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会加盖“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公章,在缴纳抵押登记费用后,工作人员会将他项权利证交付给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所有权有人及其共有人。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贷款的。银行办理各项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贷款业务,会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并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是无法进行贷款的。

三、民间借贷抵押有哪些注意事项

借款时,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实借款人的抵押权状况,签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应的抵押合同登记,领取他项权证。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借款合同,仅仅有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如果以房产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法院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保证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的,不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最好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抵押物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三)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如果仅仅将自己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而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民间个人借贷中,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可能遭遇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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