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由债权人(银行)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补证申请,由登记机构审核后,在当地报社发行的报纸中作出补发公告,然后申请人凭补发公告以及相关资料进行补证。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发放《房屋他项权证》,并注明“补发”字样。
一、房地产他项权证丢失补办程序和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补办程序一样,
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或损坏是可以申请补办的。补办的过程如下:
1、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
2、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3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3、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分两步,
一是申请遗失登报手续。
二是申请补办手续。
二、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后,
抵押当事人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的行为。
(一)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
1、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2、房地产交易合同申请表;
3、双方提供原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2份;
4、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或司法裁定注销抵押的文件原件1份;
5、是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机关、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或授权登记的文件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他项权证不见了,该怎样进行补办。这类证件的补办和办理一样,需要当事人到房产大厅携带相关的证件进行相应的补办。如抵押到期或贷款还清后,当事人可以到房产大厅,对这类证件进行注销处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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