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银行不给我是可以向银行索要结清证明的。他项权证不是银行去办理,是需要当事人到当地的房管局部门进行办理,并且要填写申请表、等待银行审批合同、办理登记。
一、他项权证银行不给我怎么办
他项权证银行不给我的处理方式是可以自己向银行索取结清证明,带齐资料向房管局解除抵押,注销他项权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第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他项权证是银行去办吗
他项权证不是由银行办理,而是由当事人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流程是:
1.填写申请表
首先办理人需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的申请表,并根据相关内容进行填写。
2.到银行审批和拿合同
办理人将申请表填写完之后,需到借款的银行去盖章,盖章之后银行会将办理人抵押的合同以及借款的合同较给办理人。
3.登记
办理人需携带盖好章的申请书,以及相关合同、房屋的价值评估表、办理人的婚姻证明、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国土资源使用权证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一般为3个工作日)。
三、银行抵押他项权证是什么
银行抵押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其效力受法律保护。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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