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可以出庭作证。凡是知道案情情况的个人或单位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如果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则不能进行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通过对证人治理情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以及专业技能等综合分析作出判断。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发育成熟,社会经验有限,其证言证明力自然相对低一些。
律师补充: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场所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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