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8年株洲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6936元/年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株洲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580元/月确定缴费下限。缴费基数上限为19234元/月,下限为1580元/月。
一、海南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一、根据海南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二、按照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876.06元。
二、北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说明: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
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
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992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免缴;
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缴费费率,个人免缴。
三、南宁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南宁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上限是每月15769.5元,下限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两种,前者为每个月2955.1元,后者为每个月3153.9元。2020年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数,把前一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的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即每年63078元每月5256.5元,作为确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的指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数的下限和2019年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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