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本市生源毕业生准备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8)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2、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准备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
3、准迁证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标准证件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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