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素质及文化程度也相应的普遍提高了。当遇到事情的时候都知道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少网友咨询医患纠纷卫生局管吗?按照正常的流程,当遇到医患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到上一级,也就是卫生局进行处理。
医患纠纷卫生局管吗?发生纠纷后,医患双反委托当地县级或市级卫生局或法院向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作出事故鉴定,然后由卫生局或法院决定具体怎么承担责任。不服鉴定结果的向省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不服卫生局或法院裁定结果的向上级法院上诉
医疗纠纷有好几处投诉地点,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如果投诉目标是诊所、医务室等小型机构,可以直接投诉到本县或本区的卫生局医政科,也可以去医调委、或司法部门。即便是后两者听完表述后认为直接投诉他们部门不恰当,也会知道你去正确的部门,一边还是叫你去卫生局医政科。
另外,必须说一下的是,医政科只处理具正规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纠纷,小到诊所,大到大型医院,即便是审批上归市卫生局管,但只要其医院地点在该县区辖区的大型医院,医疗纠纷依然归该县区卫生局医政科处理。还有就是,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的医学人员存在的不规范或违规违法行为,可以投诉到医政科。
对于那种江湖游医、什么证书都没有的骗子,医政科无权直接管理,但是会联系监督所、药监局、公安局等部门,相互协助,相互取证,予以联合打击取缔。
对于乱收费、乱标药价的行为,应该直接投诉到物价局,这个是物价局的职责。卫生局管理权限。
卫生局医政科的工作职责因地而异,但是,医疗纠纷和投诉肯定是在医政科。而且,他们不会偏袒谁,因为他们的目标是让医患双方同时达到“基本满意”,他偏袒谁都不行。但是说句大白话,一般情况下,这种调节只要一方彻底满意,另一方肯定不甘心。所以,一般不太可能能达到双方“彻底满意”,所以我个人建议医患双方都以“基本满意”为目标,双方甘愿接受调节结果为目标即可。切记不可过度要求,一旦调节失败进入司法程序,双方都会很麻烦,而且打官司这种事情要看证据和律师的水平,判决结果未必就能达到彻底满意,但是却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司法部门讲绝对证据,而且宣判结果具有强制性。慎走该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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