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后和前夫生的孩子和现任丈夫是继父继子吗
再婚家庭中诞生的孩子同样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他们被视为继子女,与其父母之间形成了特殊的继子、继女关系。
在这种关系下,继父或继母承担起了对这部分子女的养育和教育责任,而他们与亲生父母的关系以及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并无二致。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继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力和权益,凡与继子女存在扶养关系的,均享有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
这里所说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主要指父母、子女及配偶三类人群,其中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离婚小孩是否能改姓
在完成离婚手续之后,是可以进行孩子姓氏的修改的。
根据法律规定,每个自然人都必须跟随父亲的姓氏或是母亲的姓氏。
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则允许对未成年子女的姓氏进行变更:首先,当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希望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氏时;
当宗教信仰与世俗生活之间存在差异,需要将宗教名改为世俗名时;再次,当涉及到收养关系的建立或解除、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因素,导致子女的姓氏需要进行变更,并且其亲生父母双方均同意进行更改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全文7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