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交通赔偿案,因为死者一方家属情绪激动且不懂法律,导致对方当事人不敢露面,赔偿事宜一拖就是两个月。龙泉驿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委员会获悉此事后,派遣专职调解员黄X介入,一场约两个小时的调解会议下来,事情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这也是黄X作为专职调解员上岗后调解的第一起民间纠纷。
今年1月3日,乐山妇女张X的丈夫驾驶摩托车在老成渝路往成都方向逆向行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重型水泥作业车相撞。张X的丈夫当场死亡。龙泉驿区交警部门认定:死者负主要责任,水泥作业车司机负次要责任。
张X是农村妇女,文化程度较低,对交警部门的认定毫不理会,坚持要求对方全额赔付。水泥车车主明辉远在福建福鼎市,他害怕对方情绪激动报复,一直不愿出面面对死者家属。他委托一名姓商的朋友从中周旋,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一拖就是两个月。
3月16日上午,张X来到该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请求帮助。调解员黄X认真查看了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以及依法计算出的死亡损失总额371381.20元,并了解到张X误认为赔偿金额就应该是37万元,而没考虑到主次责任的划分。
于是,黄X首先向张X讲解了相关法律,说明事故的主要责任在死者一方,而对方只负次要责任。担心张X不理解,他不但拿出法律书籍给张X看,还举了一些类似的案例。经过疏导,张X终于接受了黄X的说法。最后经过商讨确认,纠纷双方顺利达成了协议:明辉支付死者死亡损失费19万元,扣除明辉前期已支付的2万元,剩下的17万元于今年4月2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死者家属。而对17万元赔偿金额的分配,调委会将通知该赔偿金的继承人(死者的父母、妻子张X及儿子)择日进行公X分配。一起扯了两个月的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在龙泉驿区调委会,像黄X这样的专职调解员还很多,去年大学毕业的段理燕就是其中一个。对于细致繁琐的调解工作,她会尽力去体会纠纷双方的愿望,从而找到双方的契合点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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