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行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剽窃是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果剽窃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网络抄袭与剽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什么权利
网络抄袭与剽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表现,其中就包括有网络抄袭与剽窃这一项,具体的表现如下所述。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转载侵权。
转载侵权指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或者著作权人虽然没有声明不得在网络上转载,但转载时没有标明作者姓名、转载发表后也没有向相关的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
3、网络抄袭与剽窃。
这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剽窃使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已经发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源用于非公益目的,即大段抄袭或者剽窃著作权人的作品,在网络上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传播。
4、网页设计侵权。
网络抄袭与剽窃的对象,除了登载于网络上的各种作品以外,还包含了网页设计的抄袭与剽窃。网页设计既有原创性的文字、图象、动漫、FLASH以及音乐内容,还有网页整体的版式设计。
5、链接侵权。
一般的链接如果仅指向需要浏览的其他网站的首页,一般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是,有些网站却通过内链技术,或纵深链技术,使设链与被设施网站的页面内容结合,或不经过链接网站主页而直接利用其分页内容。这样,事实上就构成了侵犯被链接者主页或分页作品的著作权的问题。
这种超链接行为产生两种结果:
(1)使用户难以辨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2)无偿利用了被链接网站的优良商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剽窃是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果剽窃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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