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认购合同乙方不是本人签字,定金能退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视情况而定。
如若在签署买房订金合同时并非由本人亲自签名,必须先确定有关行为人是否具备代理权。
倘若行为人并无代理签字之权限,那么此份协议应被视为效力待定协议。
一旦他人未经当事人授权即擅自签订购房合同,责任便应由该签字之人承担对购买合同履行义务。
考虑到退还订金与否,这将取决于具体情况。
有一点是明确无误的,即便能够退还当事人的订金,那么签订购买合同的人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向当事人支付订金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二、购房违约是赔偿双倍定金吗
给定金的那个人违约了,定金就不能拿回来了;收定金的那个人违约了,要还两倍定金。
定金就是双方事先说好,先给你一点钱当做借据,然后再还钱。
不过钱数要在主协议标的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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