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其中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为: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参保职工不同的伤残等级,其呼伦贝尔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也不同,其中五级、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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