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监督积极意义是:
侦查监督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侦查活动中,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收集证据、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而通过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非法方法取证,或进行非法拘禁等,都将严重损害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因此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上述违法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