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缴纳的途径有哪些?
时间:2023-07-12 02:50:09 3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因为各地的情况以及标准可能不一样,所以在补交社保的时候,最好是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一下,然后再从那里那一份补交社保申请书进行填写,弄清楚自己没有交社保的时间有多少,这样才能知道自己要补交多少。如果是在单位上班可请单位补缴,让单位帮你把之前社保断缴的部分进行补交。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如何补交社保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

申请补缴人员应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现存档机构填写《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申请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会保险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三)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其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按照第三条第一款申报方式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补缴的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补缴养老保险通告上的说明,带齐证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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