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描述了一场自愿离婚的协议,双方同意抚养费、探视权、以及女方抚养的儿子/女儿和与该女子同居的抚养费由男子全额承担。男方在离婚前一次性支付给女方女儿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待遇以及双方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连带债务。任何一方有外债的,由债务人自行承担。该段文字约100字。
双方自愿离婚,并同意抚养费、探视权、以及女方抚养的儿子/女儿和与该女子同居的抚养费由男子全额承担。男方在离婚前一次性支付给女方女儿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待遇(包括存款、房屋等财产)以及双方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连带债务。任何一方有外债的,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离 婚 协 议 : 财 产 分 割 与 债 务 承 担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内容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确保在离婚后能够合理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在债务承担方面,夫妻双方也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的承担方式,避免在离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双方约定由一方所有的,或者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权利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内容,需要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内容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夫妻双方也应该在协议中充分沟通,尊重彼此的意愿,避免在离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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