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获得10级的工伤赔偿后,可以依法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用人单位不得在此时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劳动者有严重过错时,才能单方面与其解约。
10级工伤赔偿谁出钱?
用人单位和社保局都会赔偿。
工伤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职工受工伤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已作劳动能力鉴定的,那工伤保险基金中会支付。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单位还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那么在此期间职工受了工伤,由该单位支付费用。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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