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是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
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法院一般会按原告撤诉处理。
如果法院通知到了被告,但被告不出庭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延期开庭一次。但是也会分具体情况:
如果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的相关规定第93条,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如果本人既不愿出庭,又不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丈夫不去可以吗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丈夫不能不去。
一方起诉离婚的,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都要出庭。
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如果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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