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意外伤害险是意外险的一种,是建筑单位给施工人员购买的意外保险。
建筑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是施工人员,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商业保险的投保方式有以下几种:
1、网上投保
投保者可到第三方保险平台或者保险公司的官网货比三家了解想要买的保险产品,投保手续在网上即可完成,流程简单,方便快捷;不过网上投保的话一定要注意分辨哪些是钓鱼网站,以免上当受骗;
2、电话投保
投保者可以拨打自己选择的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不懂的地方一定要问清楚,电话投保也是很简单很便捷的,确定后后又工作人员把保险合同送上门或者邮寄给您的;
3、银行投保
很多保险公司也有和银行合作,出售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所以经济条件还不错的人士也是可以到银行选择保险的,不过在银行买保险的话可选择的种类不多;
4、微信或支付宝等APP购买保险。如今微信或支付宝上也有保险卖的,合适的话大家也可以到上面买,一键即可投保;
一、建筑工程保险承保方式
在实务中,由于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不同,所以其投保人也就各异。主要有四种情况:
1、全部承包方式。所有人将工程全部承包给某一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作为承包人(或主承包人)负责设计、供料、施工等全部工程环节,最后以钥匙交货方式将完工的建筑物交给所有人。在此方式中,由于承包人承担了工程的主要风险责任,故而一般由承包人作为投保人。
2、部分承包方式。所有人负责设计并提供部分建筑材料,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提供部分建筑材料,双方各承担部分风险责任,此时可由双方协商,推举一方为投保人,并在合同中写明。
3、分段承包方式。所有人将一项工程分成几个阶段或几部分分别向外发包,承包人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没有契约关系。此时,为避免分别投保造成的时间差和责任差,应由所有人出面投保建筑工程险。
4、施工单位只提供服务的承包方式。所有人负责设计、供料和工程技术指导;施工单位只提供劳务,进行施工,不承担工程的风险责任。此时应由工程所有人投保。
由于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有时不只一个,而且每个被保险人各有其本身的权益和责任需要向保险人投保,为避免有关各方相互之间的追偿责任,大部分建筑工程保险单附加交叉责任条款,其基本内容就是:各个被保险人之间发生的相互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均可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无须根据各自的责任相互进行追偿。
二、保险合同的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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