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以及工地上的物材。
2、建筑用的机器设备,包括施工用的各种机器如起重机、打桩机、铲车、推土机、汽车;各种设备如水泥搅拌设备、临时供水及供电设备、传送装置、脚手架等,均可投保。
3、工地上原有的财产物资,包括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及其他财产物资,由于施工过程中的意外而造成的损失危险,保险人亦可承保。
建筑工程保险购买:
1、确定合适的保险金额。人身意外保险保费相对便宜,所以不妨多买几份。尤其在意外医疗方面,确定一个充足的额度。
2、仔细了解险种概况。在购买时,要了解所购买险种的免责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以免出现理赔纠纷。
一、建筑工程保险有哪些特点
建筑工程保险:在火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责任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成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其主要特征为: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人、技术顾问、设备供应商等其他关系方。
(4)费率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费率,而不是年度费率。
(5)保险期限不等。传统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期满可续保;而建筑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按工期计算,即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为止。
二、建筑工程保险承保范围答疑
网友提问: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回答:
(1)某些自然灾害如洪水、雷电、风暴等引起的损失;
(2)某些人为原因,如盗窃、工人技术人员的过失、恶意行为等引起的损失;
(3)某些不可预料的突然事故等。开办建筑工程保险的目的主要在于保证工程的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计划实施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能及时、合理地获得补偿,使工程计划得以持续顺利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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