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足房卡类博彩活动所引发的开设赌场罪行有可能导致相关联的银行卡遭受冻结处理。
开设赌场罪乃是一项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刑事犯罪行径。
面对此类案件的侦办与调查过程中,为寻求充分的证据支持以及追回犯罪所得,司法机构依法享有权力对涉案人员的银行账户及其中包含的银行卡实施冻结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