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就可以实现终身追责了,但目前来说很难实现。
《刑法》中对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有三个档次的规定,在结合《刑法》第87条关于追诉期的规定之后,可以知道犯拐卖儿童罪的,如果仅仅是普通的拐卖儿童,那么追诉期为十年。但要是拐卖儿童有特殊情形的,则追诉期有可能是15年,也有可能是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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