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车位转让协议70年合法吗
时间:2023-03-06 09:51:16 3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权出售使用权。根据规定,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使用、收益,但不能进行买卖,合同虽然名为使用权转让合同,实际上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因此,涉案合同超出20年租赁期的部分无效,开发商应当将超过租赁期限20年的转让价款返还给业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

一、部分法院认为,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观点

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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