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低于5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依照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批准,不得用于弥补损失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同时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使发行债券的公司能够有到期偿还本息的能力,因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四)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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