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合同签订后,在符合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同时,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借款担保合同解除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方面:
1、拟订通知,通知中应包括双方订立借款担保合同的事实、对方违约的事实、合同中约定有解除的情形、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等。
2、送达通知,如果合同有明确的对方的送达地址的,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同时注意在快递单上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保存好快递单。
一、如何起诉解除购房合同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一方据此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二、合同终止函可以亲自送吗
合同终止函可以亲自送。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行使了解除权之后,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法律并没有限制必须采用何种方式进行通知,由此推定只要是合理的通知方式,都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因此,行使合同解除权后的合同终止函可以亲自送到对方当事人手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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