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受刑人员1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因此,被判处拘役的可能会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第一,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被判处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报考公务员以及其他岗位。
第三,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去新的单位报到时,负有前科报告义务。
第四,自己的子女的前途也会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
一、管制拘役是什么意思呢?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法定刑罚办法。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法定刑罚方法。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拘役怎么执行?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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