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分割是:1、协议分割;2、协议不成时,判决分割。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可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撤销婚姻的含义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由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导致婚姻的效力有残缺。在可撤销婚姻中,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最终,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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